发布日期:2025-11-19 23:19 点击次数:109
你有没有发现,咱现在看个短视频,总得提心吊胆,生怕视频里哪段歌是版权方家的“钓鱼”陷阱。
这事儿说起来离咱也没多远——前不久,那个叫周建文的“挖藕爷爷”就倒了血霉,被音乐公司告上了法庭。
理由就一个:他在自己摆摊挖藕的视频背景里用了首歌,结果直接被要求赔偿5万元。
大哥,这是真敢要啊,5万块,说多不多,说少也不少,但对于老人家来说,简直就是灭顶之灾。
这要搁我,怕是新闻都不敢转发,太扎心了。
其实,说到挖藕爷爷,别看咱网上刷短视频时候笑嘻嘻,线下人家是真苦过的。
小时候得了场大病,落下了脑瘫后遗症,走路也艰难,说话也不利索。
但没办法,日子还得过,人得活着。
挖藕这活儿,早上五点就得出门,别人还在被窝做美梦呢,他已经骑着小三轮战斗了。
即使赶到市场,也不是抢头排,来晚了就只能在角落角落“养老”,这些你觉得像段子吗?偏偏就是现实。
天冷时候,你没去菜市场里看过那双冻成青紫的手吧?人家就是靠着这双手一根根挖出来,混口饭吃。
侄子心疼,说那天帮忙录了个视频,想着也就拍拍日常,顺手在平台选个BGM。
老人家哪懂这些?哪知道稍微点错背景音乐,天上就能掉下来一个五万的官司。
收到起诉书那刻,估摸着脑子都炸了:啥,赔钱?五万?别人家用BGM都没人管,天降大礼包咋只盯着我?
急了呗,赶紧删掉视频,还以为能息事宁人。
可人家音乐公司是来真的,直接进击到法院环节。
要说爷爷有多冤,大概全网都知道。
大家在评论区都疯狂开炮,痛骂“欺负老实人、拿版权当刀”,连音乐公司账号都快成吐槽大会了。
有的网友心疼,有的直接说,5万是逼人去要饭啊,有人帮他联系法律援助,还有人专门赶去买他的藕,这个阵仗,已经不只是个小新闻了,简直全民“出征”。
你说,现在音乐公司的脸皮都练得这么厚了?
人家活得像NPC,雷打不动。
有理你随便说,赔偿钱不能少。
在网友铺天盖地的“舆论暴击”下,公司市值开始蒸发,股价一路向下教科书般的跌停——这就是“民愤”的力量吧,不吹不黑,现实给了他们一记重拳。
咱回头细想,事情的魔幻点其实不止在钱,关键是整件事从头到尾连点基本的温度都没有。
你说版权本身没错,创作者要有权益,这没毛病,问题在于你得分场合,分对象。
平台里的歌,不是随便点就能用,更不是对着弱势群体就能一刀切。
老人家也不是网红、不是职业营销号,侄子拍摄的就两三分钟日常,背后要没一帮网友撑着,还得掏出五万块,那是真可能赔得跑路。
音乐公司这波操作,相当高冷无情,明摆着钓鱼执法一样——不是不让你用,就是盯住最容易下手的人,专挑不得势的。
说实话,这种事全中国都看不下去。
评论区里什么都有,法律援助热线“排队”,有人直接把音乐公司骂上热搜。
有人还分析,说到底,这次事件就是典型的“版权冷漠症”:他们并不关心是谁用了这首歌,也不管用途,只要能薅到钱就行。
平台上每天几百万短视频,选个免费BGM还要像走雷阵一样躲着,谁受得了?
反正咱普通人看着就有点荒唐,以后谁还敢拍日常啊?
你说得对,这事其实值得单拎出来琢磨琢磨。
说到底,版权的初衷是啥?
就是保护原创者劳动成果。
这点无可厚非。
但真要较真到每个“卖藕大爷”,每个“普通用户”,都得像填写答卷一样搞清楚规矩,显然已经跟现实脱节了。
网民不是律师,也不是音乐平台的百科全书,你说的哪个歌能用哪个不能用,谁搞得门儿清?
平台审核难、版权标记模糊,有时候选歌不留神就“踩雷”,不是一个人在战斗,几乎所有拍短视频的人都有点慌。
要是挖藕爷爷冤得有代表性,那以后短视频创作者可真得谨慎成“律师助理”了。
而且,这事已经从音乐版权升华成了一场全民共情运动——大家都接地气,就怕被莫名其妙地套进去。
结果呢,恶意索赔的音乐公司反倒把自己推上了“被讨伐”的风口浪尖。
去年,很多类似事件就已经引起了关注。
不同的是,这次网友集体出手,一有热点就举火烧天,不止公司股价蒸发,整个行业都要跟着警醒。
公司也怕了,赔偿款一下砍到两千块,也算是给老人家留条生路。
两千块,对周建文来说不是小钱。
但跟“要饭”级的五万比,至少不是把人逼到墙角。
中国网民的“嘴仗”你别小瞧,该出手时就出手,这波逆风翻盘,音乐公司也得跟着降温反思。
其实,这种“版权大棒”砸到谁谁疼,下一次未必不是你我自己。
你自己拍视频、剪辑时候,用了哪段免费BGM,知不知道版权状态?真没几个能说得清。
等哪天也收个法院起诉书,估计还要往脸上冷水拍一拍,才明白“天降正义”其实是随机掉落的流星。
羡慕不来。
网友们心情很明确:版权不能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,更不该把人往绝路上逼。
不管是音乐人还是公司,收点授权费可以理解,可专挑弱者下刀,把大众利益和情感堵在门外,这就有点杀鸡取卵了。
你说过了今天,明天是不是还会有下一个“苦命人”掉进版权陷阱?
人人人人人,变成“版权背景音乐的小丑”,谁还敢拍啥日常?
最后,平台、版权方、创作者,还有普通网友,谁都不该被过度惩罚。
大家都讲个理,普通人能明明白白看到“可用不可用”的标记,有问题能协商,别动不动上法院、下起诉,非要把矛盾拉满。
好心劝一句,版权和温度得一起长才算社会进步。
音乐公司得明白,打铁还需自身硬,版权不是谁家独苗,爱护它可以,但别用力过猛,伤到人。
这次事件给企业和用户都敲了警钟,平台也应该积极整改,别让老百姓在日常里就得对着法律条文打卡,要拍视频的弄个红色警示框标明哪首歌能用,哪首歌不能用,省得无辜被收割。
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股票市值丢几亿也是民心所向,咱普通人的脸面可不值五万,视频都是生活的故事,不该成资本游戏的筹码。
版权要有温度,法律要有尺度,日常生活里的人情也不能被大公司拍死在冷冰冰的文书里。
说到底,谁都有权利创作表达,也该被尊重。
下次再遇到类似的事,没准普通人会又团结起来,互联网的风向就是那样,惹毛了人就敢反击。
你怎么看呢?如果有一天你的视频也遭遇这种事,咱都需要啥样的规则和保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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